• 参加淄博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住院费用报销的通知

  • 作者:团总支 来源:理学院 发表时间:2009-06-03
  • 淄博市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入保工作已基本完成,大学生住院报销及低保、伤残核实工作已经开始。现将参保学生住院报销及低保、伤残核实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 一、住院报销:凡在200911后因病住院的参保学生均在报销范围内。请于200965前将住院费用报销凭证、住院病历复印件、住院期间费用总明细单,一并送交校医院四楼医保办统一报销。

    二、低保、伤残核实:凡属于低保、伤残的参保大学生请于200965日前将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的低保、伤残证送交校医院四楼医保办,以备核实。

    三、更换收据:凡需更换医疗保险收费发票的参保学生请与200968日—10日间将收费收据及学生名单送交校医院四楼医保办统一更换。

    校医院医保办联系电话:27872738273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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